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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催缴因公护照和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通知

来源: 日期:2014-03-04点击:

校各院系、部门:

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下发的《关于印发< 加强因公临时出国(境)证照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>的通知》要求,我校将进行因公护照、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催缴工作,请各院系、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在院系、部门内部进行通知,请至今尚未将因公护照和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缴的人员,在3月7日前将因公证照交至我处由专人统一保管(我处地址:仙林校区行政楼1401室),逾期不交者将影响今后的出国(境)安排。
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
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